1. 负责科研处全面工作。
2.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校教科研发展的规划及年度计划。
3. 负责制定学校科研项目、经费、成果(项目鉴定或验收、评奖、报奖)的有关管理政策及奖惩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4. 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教科研人员积极争取纵向、横向课题,承担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研究。
5. 主管各级各类项目成果的鉴定、评奖及国家、省部级及学校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
6. 主管专利申报、科研项目经费统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与转化。
7. 负责组织教科研人员的考核以及校外科研兼职人员的聘任工作。
8. 负责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做好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9. 负责组织《天福职教论坛》编辑出版交流。
10. 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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