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天福创业班”评优评先管理实施办法》及《“第二届天福创业班”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第二届天福创业班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第二届天福创业班全体学生
二、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天福创业班”学习时间为1.5+0.5+1+0.5。其中第一阶段1.5学生在录取专业学习;第二阶段0.5独立成班,校企共同设置课程体系,完成课程授课任务;第三阶段的“1”学生以准员工身份由集团安排岗位实践,岗位实践期间,校企双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实践;第四阶段的“0.5”学生以正式员工身份在集团就业,并接受集团考核。
天福创业班奖学金第二阶段成绩成绩排名构成,发放奖学金金额等价的天福礼品。创业班学生可同时申请并兼得校级奖学金和天福创业班奖学金。第二阶段成绩构成=专业考核分(30%)+集团考核分(50%)+班主任(导师)综合测评分(20%)
奖项设置 | 额度 | 比例 | 人数/人 | 小计 |
特等奖学金 | 2500元 | 2% | 1 | 2500元 |
一等奖学金 | 1500元 | 3% | 2 | 3000元 |
二等奖学金 | 1000元 | 4% | 2 | 2000元 |
三等奖学金 | 500元 | 6% | 3 | 1500元 |
三、评定程序
1.学生处创新创业就业中心与天福集团稽核辅导室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林超融副校长任组长,黄凯、陈步青、刘富才任副组长,组员:刘凌超、徐晓彤、邱翔、陈惠兰、蔡映珍、张玲芝、詹永祥。
2.评选小组初审,由第二届天福创业班班主任和集团稽核辅导室针对第二届天福创业班在岗学生结合专业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初审,确定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定。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由评审小组按照评选比例审核评定并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四、其他规定
1.因抽烟、喝酒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受到院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得参评;
2.凡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学金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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